金陵风月旧相思 第4章

作者:一大团草 标签: 古代架空

盯着他不耐烦的脸,齐二爷饶有兴味地笑:“烧一个窑子,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夏启中愣了,像是泡在一盆热水里久了忽然起身,觉得全身都轻飘飘的,听见自己的声音又干又涩:“你…你说…你…你烧的?”

“为…为什么呀…为什么呀!”他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的人,对方英俊的眉目像是世上最阴毒的诅咒…

“我如果想烧,可以今天烧,也可以明天烧;烧完了,可以告诉你,也可以不告诉你;烧了还是没烧,你连真假都分不出。”齐豫风嘴角弯弯,手执绸丝慢慢挽着,将他一点一点拉到近前。

直到两人额对额,挤得极近时,那双幽黑冰冷的眼睛依然死死地盯着他。

“只…只是耍我?”先是长舒一口气,缓过来便背脊发凉:“用这种事耍我,只是为了…为了我说错一句话吗?”

“觉得爷小题大做?”

立即摇头,一刻都不敢犹豫。明白了,彻底明白了,齐豫风齐二少爷从此以后是他的天,是他的神,是这世上唯一的光。

“回爷的话,没有。爷说的,做的,都是对的。”生怕又被曲解,他十分真挚地跪下来隔着衣服用脸蹭着他的下体,认认真真地发出难耐的呻吟。

没想到会被推开…余光扫到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身影——见鬼了,那不是齐豫嵩吗?

“自小,他是什么都比不过我的。”

夏启中的背上出了一层白毛汗。

那天以后,启中乌鸦飞上凤凰枝,住的是四进大院,睡的是香丝金缎,前前后后七八个丫鬟婆子伺候着,只是没有哪个再跟他说笑了。

提起“夏公子”,知道的人便比一个神神秘秘的手势,大家就露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表情,咂咂嘴:“那个嘛…”然后又是一个手势,众人俱掩面笑起来。

第一次听见那种笑声,还是刺耳的。几个脸熟的小丫鬟也在里头。

夏启中风风火火地跑回自己房里,吆五喝六地叫了一桌好酒好菜:“老子吃香的,喝辣的!”

环顾四周,伺候的人都缩着头,躲得远远的:“都滚下去!”一声轻呵就一溜烟地跑了个干净。

低头望了望自己的脚,动了动脚趾头,他还是不能穿鞋。

冻着了有人给他烫脚,伤着了有人给他敷药,可就是不配简简单单穿上一双鞋。

他提起酒壶,把酒对着脚背倒下去:“你也喝,老伙计了,吃香的喝辣的怎么能少的了你。”

这时齐豫风掀着袍子进来了,见到他这奇异的举动反倒觉得有趣:“你在喂谁吃酒呢?”

打量齐豫风今日红光满面,心情像是不错,启中决定赖在椅子上不起来,虽然实际上还没开始喝,但还是装作醉迷糊了的样子和他一问一答:“玉足兄。”

“玉足兄是哪个,我怎么没听说过。”见他醉得可爱,齐豫风手指划过他泛红的眼角,附身贴近了看他。

见这阎王真信了,不得不继续扮演下去,天真灿漫地咧着嘴:“嘻嘻,你早见过他,只是我没替你们正式引荐过。”

“哦?”齐豫风觉得眼前的人确实是醉了,便任自己被他撩拨得心上发痒,“是谁?”

“是他!”壮着胆子抽腿提胯,猛然把右脚踩在对方肩上,缓缓向他颈边移动,“你是不是见过呀?”

齐豫风被踩得一晃,好容易稳住了身形,一把抓住那位作怪的“玉足兄”。

“倒…确实见过。”

“今日我替你们相互介绍过了,爷可认得他了?”

“自然。”

然后启中就编不下去了,假装自己醉酒发呆,一动不动。

齐豫风却被他方才的憨态勾起了兴致,想引他多说两句胡话:“久闻玉兄大名,今日得以一见真容,实乃我齐某之幸,齐某敬玉兄一杯。”

说罢搬起酒壶就把微凉的酒水顺着那抬起的脚的脚背倒下去,清亮的液体勾过小腿积到膝盖窝里,又从那里溢出来,淌到腿根里去。丝质的长裤被完全浸湿了,启中的整条右腿都散发着酒香。

被淋了一身酒,却半点害怕的情绪也不敢漏出来,鬼使神差地回了一句:“玉某人也当回敬齐兄才是。”

右脚登时被重重捏了一下,齐豫风眼睛一亮,急促地呼吸几次,几乎是咬着牙说出一句:“却之不恭。”便闭上眼,把鼻尖凑近启中的右脚,带着一片痴迷的神情,深深地嗅了嗅,发出一声饱含欲望的呻吟。

启中完全没料到这活阎王还有这样惊世骇俗的一面,心里骇然,想要抽回自己的脚,对方的唇舌却已经追上来了。说实在的,齐豫风现在那股热切的劲头比平时更让他害怕。

脚趾头被他含在嘴里,敏感的甲缝被牙齿尖刮来刮去,不过是被嘬了一会,整条腿都软了。

不知道齐豫风今天吃了哪家的迷魂药,那闭着眼舔弄自己的小模样格外勾人,勾得他都硬了。

贼胆包天地把裤子往下拉了拉,露出一条微微勃起的鸡巴,冠状的头已经开始渗精。他握着自己的屌,对着齐豫风的脸快速撸动,连齐豫风睁眼望过来也管不了了,自顾自地喘着粗气:“好爽…啊…嗯…”

齐豫风见那醉鬼摸自己正摸得发浪,眼神沉了沉,把那条湿淋淋的腿架在肩上,半跪着压过去,用自己的手盖住了对方的手。

他的手要比启中的手大很多,包住对方五指的同时也包着那正中间的性器。他上下抽动着手腕,时不时还用酒壶从上头淋点凉意十足的酒,多重刺激下,启中很快就射了。他的精被一只白皙的大手完全接住,然后,抹在了玉足兄弟身上。

盯着沾满自己精液的脚,启中发现自己奇怪地又硬了。坏了,齐豫风是不是把什么怪东西传染给我了,启中闭着眼刮挲着自己的马眼。

耳边传来齐豫风低沉的笑声:“爷真的想干你了。”

被抱起来褪下裤子,启中习惯性地摇了摇屁股。脸被按在地上,肉感十足的臀便高高翘起,“不准摸了。”他的手被拉回身后,扶在两团臀肉上。

齐豫风从怀里摸出一个瓷瓶,倒出十来颗小丸来,一口吞了,坐在一旁静静等着。

启中回头看他,他只拿眼神来回鉴赏着启中光溜溜的屁股和白白净净的脚丫。

“插给我看。”他忽然说。

启中只好挪动手指。先是大力在自己的臀肉上抓了抓,推挤着肛口附近的软肉,好容易使那片都放松下来,才曲起一指探到那个红艳艳的穴里去。

手指与肠壁缓缓摩擦,进到差不多的深度便左右摸索起来,直到点在某一处时敏感非常,稍稍一碰就像是要摸进身体的某处脏器里。他用中指在那里反复地拧,一边拧一边扭腰,沉甸甸的臀晃得直颤,待肛口更加松软了就又插进一根手指…

扩张到一半就感觉穴口抵上了个又烫又硬的东西,不知道齐豫风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忽然能一振雄风了。但他的东西实在太大了。启中忐忑地回头看了一眼,吓得屁股一缩。

齐豫风跪在他身后,一手按着他的脊椎,一手插入他双腿间将他两腿分得更开,努力了一番仍然不得入门,恼了,扶着小臂粗的阳具就要硬干,恶声恶气地命令道:“掰开!”

启中苦着脸,用手掌撑着两块臀肉将其分向两侧,鸡蛋大小的龟头死命向里挤。

“啊啊啊啊——好痛——好痛!”身子一歪,刚入了点门的器物又滑向一边去了。

齐豫风把人翻过来,急得双眼充血:“给我舔!”

启中心里怕得要命,被捏着下巴塞了一嘴,好在他用舌头舔了两口那东西就射了。

“吞下去。”他依言动了动喉头。

齐豫风望着他把精液咽得干干净净,

心上那点躁气忽然被抚平了,又还原到某种痒痒的感觉。

夏启中琢磨着,过日子无非就是得到了又失去,好东西固然总是有的,自己见识过了已经很不易。这样想着,生活就会愉快一些。

齐豫风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每天总抽上一些时间来看看他,深入或者不深入的,反正每天总叫他见着一面。

“爷,我想钓鱼。”他扒着窗户边,下巴硌着窗棂,一条腿屈在凳子上,一条腿垂着乱晃。

两人刚刚鬼混一阵,都处于一种恍惚的舒适里,倒显出难得的平静与祥和。

“那就去钓。”

齐豫风四年前娶过一次亲,娘子是金陵一个布商的长女,他曾隐晦地向妻子的父亲表示过他的难言之痛,聘礼置得十分丰厚,又许了更多生意上的方便,想要换得家宅安宁。

新婚之夜,他捧着新嫁娘的脸颊:“终我此生,都会宠你、爱你,永不负你,只有你一人…”

红妆女子第一次见到这样俊朗的一位儿郎,欣喜得有些发愣,听到对方说的话顷刻羞作一团:“夫君……”她满怀感动地克服了羞怯,抬眼看着自己的男人。

第一夜,两人和衣睡去,额发相抵。

第二夜,两人和衣睡去,郎情妾意。

第三夜,新妇揪着齐豫风腰下的玉佩,欲说还休。

第四夜…第五夜…

……

齐豫风开始频繁地外出,生意做得越来越远。

他给家里写信,遥寄相思。回信由长变短,渐渐冷淡。虽然他还是写,但写信与写信不同,若知道有人会在灯下分辨你的词句,你便会这样写;若明白自己不过是在兀自倾诉,你便会那样写——写得潦草,写得悲苦,像捉襟见肘的穷秀才,吝惜着墨迹,笔头干涩凌乱…

有一天他收到四弟忽然的来信,赶回金陵,沉塘之刑已经结束。

“二哥,我…嫂嫂总是夜里来看我,我觉得不大好,就总是闭门不见…那几日嫂嫂不再来了,我也没留意…后来…后来…”

那个妇人大着肚子,脸色惨白,十指沾着星星点点的血迹,从头至尾,一言不发,见到四少爷来了,癫狂大笑,张开的口腔里,是一截断舌。——下人如是说。

岳丈大人擦着冷汗,点头哈腰地表示:“贤婿放心,我已将一切都料理妥当…梓芬犯了大错,罪无可恕,幼女梓芝也到了婚配之龄…如若不弃,也…”

“不必。”

他坚持把梁梓芬的牌位摆在祠堂里,深深地低下头去。本来他可以有一个孩子的……

“二哥。”

齐豫嵩走进祠堂。

“兰君说你去了江边。”

“是…是族长叫我去的,二哥不在,我们家总要有人去才行…”

“那梓芬见你缘何大笑?”

“笑?我…我不知道…其实,其实我没敢看…”

梁梓芬始终不肯供出奸夫,齐豫嵩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二哥:“难道二哥怀疑我不成?”

齐豫风站起身,十分冷淡地答道:“没有的事。”

此后齐豫风说不上性情大变,但确实有些怪怪的。从前花街柳巷里的应酬总是能躲就躲,洁身自好得很,丧妻之后,像是打开了他身上的哪个闸门,财色酒气,来者不拒。也偶尔流传出十分隐秘的流言,说是齐二的爱好很有些不同寻常。至于多不寻常,没人敢细说,反正他出手阔绰,爱怎么样都行。

从前那些干涸在信纸上的晦涩词句再难寻觅。兰君私下猜测那些信是被少爷自己给烧了,反正他打扫屋子时从没见过。

这些日子浣花院养了个夏公子,别出心裁得很,入夜了还引得少爷叫自己准备渔具。府里的用人都传那人的出身低贱极了,行事风格也非常下作,好好的浣花院被弄得乌烟瘴气的。

他只管做好自己的事,不喜欢和一般的小子那样嚼舌根子。论及行事乖张,出身卑贱的人怎么能比得上真正金贵的公子少爷。他没读过红颜祸水的故事,可清醒地明白着“红颜祸水”的逻辑。深宅大院的,难得干净人。

“夏公子”抓过他手里的钓竿,鞋也不穿就往外跑去,二少爷示意他跟上,他连忙跟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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