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的书 第16章

作者:冬瓜茶仙人 标签: 异世大陆 西幻 玄幻灵异

  哥伦布坐在希弗士沙发的扶手上,央求他再多念几条新闻。查理转头看了靠近壁炉的公爵一眼,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对方浅金色的长发束成的细长马尾。他知道对方在寻找什么,这几份报纸上没有任何版面提到莫克文王国,但他还是花了一顿晚饭的时间仔细读完了所有内容,这完全是受他们此刻情报匮乏的窘境所迫。

  相对于潘尼格拉,他们对多伦实在太陌生了,如果事情的发展不如预期,那么情报匮乏很有可能会对他们产生意想不到的影响。白兰公爵的爵位是由潘尼格拉大陆的莫丁康帝国封的,两片大陆自古就互不干涉,在潘尼格拉再有权势,来到多伦也不过是个有钱的异乡人而已。公爵大人?你要能再次踏上潘尼格拉的土地才能算数。

  虽然没有说出口,但至少希弗士和兔头店长都能感觉到公爵的焦躁,哪怕入住了有四脚浴缸的旅馆也不能让他完全放松下来。不过这次落脚并不是毫无收获,他们发现多伦混乱的局势不可避免地造成各方信息落差,在这种情况下非官方的情报网蓬勃发展,除去福克斯这样的情报机构,混迹在街头巷尾的线索商人,还有丰富多彩的地方小报。因此公爵认为,虽然因为缺乏监管和受众偏下层,但过滤掉哗众取宠的假消息和乡野艳闻后,能提炼出来的信息相当值得一看。

  *

  作者有话要说:

  莱西娅部分会飞的箱子设定源于安徒生童话《飞箱》和《打火匣》。

第二十一章

  德维特尽管天性傲慢,但绝不是傻瓜。在莫勃利得到足够的旅途补给之后,他给了哥伦布一个精致的钱包,钱包上有长长的带子,方便小锡兵挂在脖子上。钱包里面装满了叮当作响的铜币,他任命哥伦布为财务署长,专门负责把一路上他所能看到的所有报纸都买下来,由尤金负责熨烫后交给公爵大人阅读。

  尤金对哥伦布掌握了财政权这一任命极为不满,强烈要求由他保管钱包。哥伦布还是第一次获得这么正式的工作,自然也不愿意被夺权,两人在马车上吵吵嚷嚷,弄得希弗士不堪其扰地驾马快步走在前面,不愿意掺和到他们的争吵中。

  查理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快要被马车颠散了,实在不能理解小公爵为什么在经过这么漫长又艰辛的旅途后还能在马车里坐得笔直,他怀疑对方可能拥有一副钢铁脊椎。

  “哥伦布脖子上那个……”查理搔搔自己的下巴,春天快到了,他有点掉毛。“是女式手包吧?”

  虽然看起来挺贵的,但男式手提包根本不会有那么长的带子,亏他能哄得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傻瓜吵了大半天。

  德维特拿着一本软皮笔记本,正在用蘸水钢笔在上面写写划划,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查理说了什么。他手边矮桌上的墨水瓶没有盖上,马车一个颠簸,墨水瓶跳了一下,斜斜地往桌边滑去,被查理眼疾手快地伸手拿了起来。

  “你写什么呢?”他伸长脖子去看。

  德维特“啪”地一声合上笔记本,看了他一眼。

  贵族是绝不能当面窥探他人隐私的,男性作出这种婆妈的行为,更是他所受的教育中属于排名前三的大忌。

  但兔头接受的教育显然和他不太一样。

  “写什么呢?”他又问了一遍:“那么专心。”

  ……他恐怕永远不能指望这只兔子的言行举止拥有足够的风度了,不过话说回来,这家伙在面对女性的时候倒好像都挺绅士的。德维特讽刺地想着,冷冷地看着查理。

  “除去中途休憩补给的时间,大约要花费五天踏入莫克文的国土,如果直穿过王都,再走两天就能到莱斯罗普的领地。如果绕过王都则需要多花两天时间,但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查理慢条斯理地把墨水瓶盖旋好,放到隔板上,德维特发现对方靠得太近了,近得他都能看清那双长耳朵上的绒毛。

  “我们可以进入王都。”过了一会儿公爵才说:“除了巴坦恩的战报,一路上并没有遇到成规模的争斗,说明凛冬刚过,多伦大部分地区都相对稳定,王都的戒备不至于太过紧张。而且——”

  这也是他执意不许白兰骑士跟随他出发的原因,如果他带着一队人马,哪怕伪装成赤手空拳的商队,在战争频发的多伦也不会有多少个心大的城主愿意打开城门放他们进去。莱斯罗普是莫克文国王的王弟,必定与王都来往密切,在直接闯进他的领地之前,王都是他们一个缓冲和打探消息的好地方。

  “我,希弗士,一只兔子,一个小偷,一只会说话的玩具。”公爵用惯有的嘲讽语气说:“我们人手单薄,不会引起多少注意和戒备。”

  莫克文王都西里亚科奇

  下午三点钟

  “喂,你听说了吗?”

  “啊,城门那件事?”

  “什么什么?有个精灵来了?”

  “我听说是个女扮男装的异国公主。”

  “不对!是精灵,二组那个叫勒姆的小子据说只看了一眼就晕过去了……”

  “晕过去了?精灵有这么漂亮吗?”

  “精灵就是很漂亮啊,但他们不是都住在森林里吗?”

  “究竟多漂亮啊?我听说书记官也晕过去了?”

  “他们在哪儿?还在城门吗?”

  西里亚科奇的城门闹哄哄的,守城的卫兵都在交头接耳,工作也滞后了,还在城门外排队等着进城的人民焦虑地互相打探,于是还不到傍晚:“有一个美丽得令群星都失了颜色的精灵族公主来到了莫克文王国,她穿着用各种宝石做成的裙子坐在马车里,宝石的光芒在她绝伦的美貌下都显得无比黯淡”这个传言就像打翻在草纸上的墨水一般迅速渲染了开来,并惊动了莫克文几个负责城门的下层官员,并分别呈报了自己的上级。

  一直胸有成竹的公爵终于失了算,他不得不放弃了马车,戴上斗篷帽子,把领口尽可能拉得高高地,带着希弗士和小锡兵转为步行混进人群最多的街道中。

  众人不兵分两路,让兔子店长和尤金带着马车和行李分别找地方落脚。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兔子头走到哪里都是个显眼的坐标。

  而护城守军的威廉子爵也在晚餐时得到了这个线报,当他的小舅子向他汇报这个情况时,他正在享用一只烤孔雀。当他听说有一位前所未闻的美丽精灵隐姓埋名地来到莫克文的时候,吃惊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下意识玩弄起他肥厚手指上几个硕大的宝石戒指。

  “按你这么说,维克多,那位柔弱的女性现在在哪儿?”

  “子爵大人,麻烦就在这里——她过了城门之后,就失去了踪迹。”维克多弯下腰轻声说,他又瘦又高,精心修剪的小胡子像是用尺子比着整理的,左右完全对称。

  “荒唐!一位柔弱的女性风尘仆仆地跋涉而来,你们却让她独自离开,如果我们有足够的风度,应该向她提供保护啊。”威廉子爵忍不住从椅子上站起身来。

  精灵——如果真的是精灵,那可真是一个耸动的新闻,要知道精灵已经远迁潘尼格拉,避世近百年了。就算不避世,这个族群原本就是远离人类的,它们天生就是森林的宠儿,在人群聚居的地方极少出现精灵的踪迹,只有天真纯洁的孩子或者少女才会在偏僻的地方偶尔目击到这种神秘的存在,至少威廉子爵就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亲眼见过这个神秘的种族。

  但这一切并不妨碍人们从各种诗歌和画作上了解精灵出类拔萃的平均颜值,威廉子爵焦急难耐地踱起步来,守门的士兵简直是一群蠢货,这样的人居然让她从指缝中溜走了,现在已经初春,每天进出的人都很多,他能够动用的只有一小支护城军而已,王城里的贵族何其多,万一其他人抢先的话……

  维克多看着自己脑满肠肥的姐夫简直要把“急色”两个字写在脸上了,只能按捺下心里的不耐烦,上前劝道:“子爵大人,那位精灵的容貌比传说还要美丽,进城时引起了很大一阵骚动,恐怕现在已经很多人都听到传闻了。”

  “那怎么办?要是布里和提姆那几个家伙知道了……”

  维克多心里有些不耐烦。美丽又怎么样?拥有那样惊人容貌的人,哪怕是你先遇到的,难道就能神不知鬼不觉把对方藏到子爵府里吗?精灵可从来不是任由人类搓圆揉扁的种族。而且对方的自我意志暂且不论,这里并不是威廉子爵的领地,而是莫克文王城,别说国王陛下,哪怕是一个伯爵来要人,你也得乖乖送出去。维克多觉得这个脑袋长到裤\裆里的姐夫实在不是可以议事之人。可惜维克多的父亲只是个从男爵,这个头衔非但不能世袭,连家族产业也在逐渐没落。如果不是生了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儿侥幸搭上了子爵,恐怕不出十年整个家族都要彻底没落下去。

  这个姐夫虽然好色又愚蠢,但却十分有钱,还在军队中有一定的话语权。维克多就是靠着威廉子爵才得到了一个体面的军队文职,只要他尽可能挤进上流圈子,就不愁没有机会获得赐爵,而在那之前,他只能尽可能让自己唯一的靠山稳固一些。

  维克多委婉地说:“大人,精灵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在人群中了,如果那个人真的是精灵的话,那么稀罕的人物,陛下一定想要见一见的。提法陛下是我们最英明伟大的国王,如果那位柔弱的精灵女性有什么诉求的话,国王陛下一定也能帮得上忙。如今城里传得沸沸扬扬,对方可能也被吓到了,如果我们能先一步找到她,为她引荐国王陛下,那么她一定会感谢我们的。”然后国王也会因此而高兴,给予他们奖赏。

  维克多这么一提醒,威廉也慢慢从脑充血的状态下冷静下来了。虽然精灵很少出现,但历史上他们与人类的接触,差不多都是直接与人类的高等贵族对话的,区区一个子爵想要获得精灵的欢心进而收伏对方确实不太可能,而且精灵族也不是他威廉惹得起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维克多没有说出口,那就是如今的国王提法也是个好色之徒,从王子时期到至今拥有过的情妇数量恐怕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如果真有一位标致的美人儿出现,那么在这个王城之中,有哪个贵族能凌驾于国王之上得到她呢?

  如果他威廉能将美人献给陛下,如果她真如传言中那么美丽,那后冠说不准还要换个人戴呢,到时他威廉岂不是能得到丰厚的赏赐?既然美人注定得不到,那么至少他还能朝爵位和权势上努力。

  威廉打定主意,对维克多说:“把见过那位女性的人都叫过来,清点出人手,我们要赶在不法之徒前面将她保护起来。”

  *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要没有了。

第二十二章

  容貌出众的白兰公爵并不知道有关自己的谣言已经越传越离谱,但有一件事他能够确定,就是自己“人手单薄,不会引起多少注意和戒备”的计划已经全面落空了。

  其实这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公爵错估形式,完全是因为两个大陆之间的差异比他预想的还要大。

  潘尼格拉的中央集权已经臻于成熟,虽然王国之间偶有摩擦,但基本不会出现大规模战乱。

  而在复杂的形式下,多伦的各个王国即使是在非战争时期,对流动人口的盘查也比他们预估的严格很多。

  德维特一路上都非常低调,除了吃住之外并不讲究排场,离开马车的场合也会用斗篷包裹得严严实实。谁都没想到西里亚科奇每个城门都会有士兵详细盘问和登记,并不得蒙面进入王城,防止间谍混入。在他不得已揭下兜帽后,那个小兵居然直接看呆了,异常的举止吸引了他的同僚,虽然他迅速拉上了帽子,店长和希弗士都尽可能快速地签完所有文书,但直到他们的马车穿过城门,还能看到不少闻讯挤过来想要看热闹的人。

  另一方面,自己的脸会引起那么大的骚动这一点连德维特本人都没料到。作为衔着银汤匙出生的贵族世家继承人,其实他出现在普通民众视线里的时间非常少,哪怕是巡视自己的领地,大部分人也不敢抬头直视他的脸。至于在贵族间流传的、他从小就听厌了的赞美,公爵一直认为多少有一部分原因是出于贵族间浮夸的吹捧风气。换句话说,他知道自己长得好,但没想到会好到这个程度。

  眼看形势开始混乱,进了城后希弗士当机立断,把两辆马车和大部分行李都留给了店长,自己和全副武装的公爵离开队伍,混入了人来人往的街道中。

  昏暗的汽灯周围不断有飞虫打着旋飞来飞去,被熏得发黑的木头梁柱上几只蜘蛛匆匆爬过,正下方几个壮硕的男人围在一张方桌旁玩牌,他们身上散发着浓浓的汗味,和两个伏在桌旁围观的女人身上的香水味、空气中弥漫的劣质麦芽酒、煎鱼和奶酪的气味混在一起,会令任何一个稍微体面的贵妇人拒绝走进这家小酒馆一步。

  但店里的其他顾客显然毫不在意,他们三三两两坐在角落里或者低声交谈,或者也凑了一桌赌局,现在还不到晚上8点钟,虽然天已经黑了,但还有不少人刚刚熄了淬炼铁器的炉火,关上谷仓的门,匆匆走上街头,寻找一个消磨时间的所在。

  一个穿着灰扑扑斗篷的男人也被酒馆正中的粗野赌局吸引了,他的通用语不太流利,但玩牌的技术却不错,只花了五个铜板就大赢了一笔。块头最大的铁匠尼特今晚却输惨了。

  “你是哪儿来的?外乡人。”尼特狠狠地盯着对方洗牌的动作,只要让他发现——哪怕一点点儿出千的苗头,他发誓,一定要把这家伙的脖子像拧鸡子一样拧断。

  外乡人耸了耸肩,用蹩脚的通用语说了一个地名,尼特从来没有听说过。

  “啊,是不是‘佛那比’?”一个围观的女人根据他的发音猜测:“我有一个远方姑妈就嫁到了那里,非常非常远。”

  外乡人点点头,冲她一笑。

  说句实在的,这个男人看起来年纪不大,有一双褐色的眼睛,身材也不错,胡子并不像其他人一样乱糟糟的,身上也没有尼特他们那种汗臭味儿,手气更好,赚了不少。

  如果不是个外地人,缇娜更想做他的生意。

  可惜……尼特这群人可不是什么心胸宽广的家伙。

  他似乎是个玩牌的高手,接下来又赢了两局。聚集在桌边的人越来越多,一个丰满的女人一屁股坐到这个外乡人身边,紧紧贴着他的胳膊。她的年纪不小了——至少要比缇娜大个五六岁,虽然妆足够浓,但在酒馆昏暗的灯光下还是掩饰不住她眼角的疲惫。

  “缇娜,你的对头又来了。”一个男人起哄:“玛婷达,早点睡吧,今晚缇娜在这里呢,我看她的指甲修剪得很锋利!”

  缇娜掀了掀眼皮,没搭腔。

  玛婷达也许受欢迎过,但女人的青春从来都是既短暂又残酷的,现在有她缇娜在的地方,谁会多看玛婷达一眼呢?

  几个认识她们的男人都嗬嗬笑了起来。

  这个女人八成越来越混不下去了,才会连底细不明的外乡人都顾不上,急不可耐地想要勾引一把。可笑,她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这里已经不是她该待的地方了?

  缇娜涂得很艳丽的嘴唇撇了撇,剜了马婷达一眼,而对方也不甘示弱地回蹬她——缇娜恶意地想,她应该等在门外,看看午夜之前能不能交上好运,骗到一个神志不清的醉鬼。

  外乡人却出乎意料地没有推开玛婷达,但也没有顺势搂过她的腰,他的注意力似乎全在自己手里的牌上——他又赢了。

  “看来我身边,有胜利女神。”他的语速很慢。

  缇娜心里一动,咯咯笑道:“你的手气怎么这么好,是不是出千了?”

  空气有那么一瞬间似乎凝固了,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外乡人困惑地眨了眨眼,好像缇娜语速太快,他没听明白。

  “别胡说。”一个个头特别高的男人恶声恶气地说,但眼睛却盯着那个外乡人。

  玛婷达挑衅地看了一眼缇娜,心里却有点紧张,但她身边的外乡人一直坐得很稳。她听懂了“胜利女神”这个词,这表明对方并不反对自己坐在这里。

  可惜接下来的一个钟头外乡人的手气却有好有坏,在尼特以为他会一鼓作气把外乡人手里的钱全部赢回来的时候,对方却罢手了。

  接着,他做了一件出乎人意料的事。

  他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表示要请在场所有的男人喝麦芽酒,女士喝一杯葡萄酒,并特别说明要给他的‘胜利女神’玛婷达额外一份浓汤和面包。

  因为他很实在地把所有的口袋都翻了出来,大家都知道这个家伙身上确实没有钱了——而他的衣服确实也没有什么值钱的配饰,只得爽快地放他离开赌桌。

  玛婷达似乎很喜欢他,低声问他要不要去散步,那个男人却指了指赌桌,表示他想继续看下去。

  尼特的手气似乎被外乡人还回来了,他开始赢钱,酒馆里的人也越来越多,连野狗和一个看起来像流浪儿的孩子都混了进来,仗着自己的个头小不会引起注意,在桌子下面钻来钻去,运气好的话就能捡到掉落在地上的面包碎片。

  但好运通常很难持久,很快就会有女士尖叫起来,大声谴责他弄脏了自己的裙摆。肌肉虬结的酒馆老板气势汹汹地从吧台后出来,毫不客气地连人带狗都推搡了出去,还顺带踹了几脚。有个瘦巴巴的孩子似乎被踹到了肚子,忍不住蹲在门外大声咳嗽起来,但酒馆里没有一个人朝他多看一眼,除了那个已经一无所有的外乡人。他看了一眼那个孩子,似乎有点不忍心,吃力地从拥挤的座位上站了起来往外走。

  反正他的口袋已经被掏空,尼特只抬头看了他一眼,就重新把注意力放回了赌桌上。倒是玛婷达拉了拉他的衣袖,低声说了一句那些小崽子都是装的,不值得同情之类的话。谁也不知道外乡人有没有听懂,总之他还是走了。

  缇娜嗤笑了一声。

  “提起你的裙摆追上去怎么样?反正他买的面包也足够让你陪上一整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