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的书 第76章

作者:冬瓜茶仙人 标签: 异世大陆 西幻 玄幻灵异

  “你真是长大了。”他促狭地说:“魔女。我要提醒你, 那些婆娘可不好惹。”

  “停止你的想象, 我跟她不是那么回事。不过你既然会这么说, 就代表你没见过她。”兔头店长若有所思:“还是你的店真的要倒闭了, 已经没有半个客人会上门了?”

  “去你的!你别想激我——每次拍卖会临近都会有牛鬼蛇神上岸, 一个魔女算什么?不过她高调得古怪,刚刚在码头大街闹了一通,害得晚上的巡逻力量加强, 老酒鬼也不敢半夜出门买酒了。”一脸横肉的老板挑眉:“你是想抓住她?解除诅咒还是报复?我有门路……”

  “不, 我只是想提醒你最近小心些。”兔头店长笑着说:“有了家庭就别像以前那么浪了,谢天谢地,小时候我是真心觉得你长得这么凶,一定不会有女人敢嫁给你,只能当一辈子老光棍,还偷偷帮你攒了一点儿养老钱呢, 就藏在东南边铁门左边第三拍第一块红砖后面。”

  老板眉毛一竖:“你这小鬼——不对,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

  “你什么时候学会烤面包了?”

  两人对视两秒, 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而且你连招牌都改了, 傻子才看不出来, 布鲁克。”

  十多年前那个邋里邋遢的单身汉连酒馆的名字都懒得想,直接把自己的大名焊了上去。后来业务拓展,老板娘的名字也被他亲手加了上去。

  “她是个好女人。”说起妻子时的老板很神奇地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凶了:“她在面包房里,你等一等,我把她叫出来见你。”

  查理摇摇头:“不用了。”

  “我的老朋友,她应该见一见。”布鲁克固执地说:“而且你现在是个兔子头,怕什么?”

  “除了兔子头呢?”查理平静地反问他:“声音、身材和体态呢?已经有人在大街上错认我了,他也常来福星市吧?她见过他吗?”

  老板沉默了。

  “偶尔来。”他闷着声音说:“通常是去老宅子里待着……有时也会来店里看一眼。”

  布鲁克抬眼看他:“每一次我都看着他,想象你的样子,每一次,路易。”

  所以刚才虽然难以置信,但他还是一下子就认出来访者的身份了。

  “他才是路易。”兔头店长再次纠正他:“我是查理。”

  “好吧好吧,如果你这么坚持……虽然现在你满脸都是毛,但除了这个,真是一模一样,我敢说别的双胞胎都没有你们那么像。”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很低,几乎像是耳语:“上一次我看到他别上了胸针。”

  兔头店长闻言微微抬起脸:“你在哪里——”

  “就在这里。”老板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大咧咧地一摆手:“我可不会去白桥,去了也进不去那些场合。是有一次他大概是刚从什么宴会上赶回来,衣服都没来得及换,路过这儿顺手进来买了个面包。”

  每个黑金家族在正式场合供以外界识别身份高底的具体方法都不同,但总的来说差不多都是以装束和首饰来区分。

  老板继续说:“我不明白,你们小时候对家族深恶痛绝,可现在一个跑得远远的十年都不冒一次头,另一个却回到家族里,地位还一年比一年高,你们究竟打算干什么?”

  不等查理说话,他又自顾自说下去:“不过你们想干嘛也不用告诉我,我就是很高兴你能进来看我一眼。”

  他看着兔头店长,终于换了称呼:“真的,查理。路易偶尔也会来,每一次我都很高兴。”

  布鲁克今天没有喝酒,但感慨的情绪使他整张脸像喝醉了似的红得发亮。

  除了围墙里深处那栋老宅里的几个人,恐怕整个福星市只有他知道那里曾经住着两个小男孩,明明拥有不同的灵魂,却只能使用同一张脸和同一个名字,甚至连这个不完整的身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战战兢兢、受人鄙夷的。

  布鲁克是穷苦水手出身,不知道大家族内部的弯弯绕绕,但他知道没爹没妈的孩子不会幸福。

  虽然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家族的孩子,但如果收到重视和喜爱的话,在那么有钱有势的背景下,为什么会把一对说话还奶声奶气的孩子独自丢在福星市,完全由佣人照顾,一个亲戚都没有?

  所以哪怕他们住在围墙里,拥有外面的人梦想的大房子和佣人,当年的小路易还是愿意翻过围墙,跑到码头边看工人来来回回卸货,一看就是大半天。

  布鲁克没有问过他枯燥的码头卸货有什么好看的,因为令这孩子看得入迷的不是工人和货箱,而是那些来自远方的船。他知道路易迟早会走。老宅那每个季度都从白桥而来、精美的丝绸衣服、书籍和玩具对他而言不过是沉重而无用的锚。

  后来他果然走了,但另一个孩子留了下来。在那之后,布鲁克才第一次见到了另一个路易。他果然和自己的兄弟长得一模一样,但更沉默,对码头工人不感兴趣,也不爱吃薄荷糖。

  但这些都不是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

  布鲁克认为他们最大的区别是这个路易从来不会提起自己的兄弟——虽然之前那个路易也很少提起这件事,但偶尔也会说出“真想让他也尝尝这个,老师不让我们吃外面的东西”这种话来,然后迅速装可怜,请求布鲁克替他保守有关兄弟和糖果的秘密。

  而后来的路易拒绝承认自己有兄弟,或者曾经有过兄弟。

  “路易从来只有一个。”他这么对老板说:“布鲁克,你应该戒酒了,整天醉醺醺的,记忆都被弄乱了……我还是我,只是长大了就不喜欢吃薄荷糖了而已。”

  不止他这么说,其他人也是如此。

  “原来伍尔夫家曾经有个孩子放在福星市?为什么我们都不知道?那么大的家族……”

  “你当然不知道,那是个私生子,是一个天真的大小姐被男人欺骗了,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跑了,她却怀孕了,只得偷偷躲在外面生孩子。”

  “不可能吧,伍尔夫家那么有钱。”

  “当然有钱,你看看,明明是家族的耻辱,还给一栋那么大的房子。每年都有好几次,从港口运两大车的东西进去呢。”

  “那个男人为什么要逃跑?哪个傻瓜会干出这样的蠢事?”

  “因为大小姐怀孕的时候已经跟另一个家族的公子订婚了,他当然要跑,否则一定会被他们把肉剔下来喂鬣狗。”

  “那孩子就是……”

  “嘘,他现在可不是见不得人的私生子了,看到上次他坐的马车了吗?车门上有伍尔夫家的纹章,说明他得到了[姓]。”

  “哇……”

  “他是不是才十四岁就被认回去了?究竟干了什么才能从福星市回到本家?”

  “他改名了吗?毕竟原本的出身不太光彩。”

  “改了吗?没有吧,听说没有改名。”

  “我能确定没有改,就叫路易。”

  “还是叫做路易。”

  这些风言风语从伍尔夫家的大船罕见停靠在福星市,并接走了一个男孩之后就再也没有在街头巷尾停息过。

  俗话说连国王的床底都藏着三只老鼠,能够窥探到他最宠爱的情妇穿着哪种款式的拖鞋,更何况那些历史悠久的家族。

  福星市虽然鱼龙混杂,但本地很少出现什么大人物,所以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还是有人以能认出从这儿被接到白桥去的路易为荣,并且不厌其烦地(自以为)隐秘告诉身边的人:“看看,那就是伍尔夫家的路易。”

  身为八卦当事人面对这种背地指点不厌烦恼火是不可能的,但又不能把这样说的人狠狠揍一顿扔到水里喂鱼——理论上他已经拥有了这么做的力量,而且治安官也不敢拿他怎么样,但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暴君潜质。

  更不用说是明明干的都是吸血吮髓的勾当,但越是这样的家族就越在乎自己的名声,很愿意在外人面前表现出和气亲切的一面来,对年轻家族子弟约束都很严格,不会允许公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所以路易这两年连马车都是另行定制的,就是被路人八卦八烦了。

  反正随着时间流逝,他地位越加稳固,已经过了需要排场和气势虚张声势的时期,也不再干那种特意在闹市彰显自己地位的傻事了。

  直到离开码头大街,一路行人逐渐稀少后,他才让侍从吩咐马夫停下。

  “我去买东西,不用等我。”他说完,已经跟随他几年的侍从习以为常地点点头,为他戴上帽子。

  眼下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但路灯还没打开,这个时候在街上走一会儿估计也不会太过引人注意。

  路易穿了一件不太正式的披肩外套,如果再提着个行李箱,看起来就像个刚刚下船,正准备找地方落脚的游客。

  他熟稔地拐过街角,一阵风迎面吹来,前面不远处一家店缺了颗螺丝的招牌危险地晃来晃去,下面门缝里漏出一片温暖的橘色灯光,照得那一小片地板都显得有更有温度,诱惑路人伸手推门。

  但他突然停下了脚步,抬头看着那块还在晃荡的招牌。

  不知道为什么,路易心里没来由地浮现出一种古怪的情绪,分不清是喜是悲,只知道这股情绪来得如此强烈,令他迟疑了好一会儿,才伸手推门。

  欢快的风铃声响起,听到动静,正在收拾桌子的老板布鲁克站直身体回过头,看到站在门口的路易,愣住了。

  青年微卷的金铜色头发在灯光下反射出柔和的光晕,眼睛形状略长,皮肤苍白,五官都不算十分引人注目,但放在他脸上却有一种出奇的神秘感,使他看起来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而应该出现在描述什么遥远古国的书籍插图上。

  布鲁克第一反应就是朝他身后张望,但店门已经被重新关上了,他什么都看不到。

  路易感到莫名其妙:“怎么了?”

  “噢,路易,是你呀。”老板上前朝他的方向走了一步,却又想起自己手上还托着一个小瓷碟,慌忙把东西放下:“没什么。”

  然后他十分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又重复了一次:“什么都没有——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次更新是18号噢。

第一百零二章

  布鲁克不想让他一直盯着自己手里的空盘子看,随手把盘子连带杯子丁

  “刚下船不久。”路易说。

  布鲁克不想让他一直盯着自己手里的空盘子看, 随手把盘子连带杯子都推到柜台后面,直起身来:“老样子?一个肉桂苹果卷?”

  “……不了。”路易四下看了看,这家店看起来跟上一次进来没什么不同,应该从这种十年如一日不换装潢的作风也能看得出店主性格多么怀旧——也可以说是固执。

  他顿了一下, 视线落到面包架上,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转变一下心情:“奶油小面包看起来不错。”

  布鲁克在心里大声怒吼了一句天神你TM开什么玩笑, 极力维持脸上的平静表情给他装好,又平静地送他出门——直到关门的风铃声渐渐平复下来听不到,路易才迈步朝老宅走去。

  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但说不上来究竟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或许只是因为普莉西亚此刻也身在福星市的缘故, 让他有点儿神经过敏。

  路灯已经全都亮了起来, 他提着布鲁克家的纸袋慢慢走过长街, 偶尔看一眼路旁的橱窗,一些营业时间长的店还开着门,一旦路人稍有驻足, 店员就会怀着希望朝他们张望。

  平时他没有逛街的习惯, 但当他路过一家精品女装店的时候,还是稍微停顿了一会儿。

  这个地段的商品大多时髦而昂贵,为了配得起价格,店家市场在展示橱窗上下很大功夫:一双银色的高跟女鞋被摆在最显眼的位置,在橱窗灯的照映下发出近乎液体的反射光芒,纤细的鞋头和鞋跟设计十分少见, 想来是刚到货的新品,大概是为了噱头, 这双鞋的下方还摆了一双小得出奇的、可爱的婴儿软鞋, 是跟高跟鞋一模一样的银色, 鞋面上用彩色丝线绣了一对小巧的蝴蝶。

  那双鞋实在是太精致、太引人注意了:如果被人放在手掌心,占的位置不会比一颗苹果更多,简直令人禁不住想象穿着它的孩子会可爱到什么地步。

  路易看了一会儿,里面的店员也在悄悄打量他:这位俊秀的年轻人刚停下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虽然会驻足在女装店外的男性多半已有伴侣这件事很扫兴,但对方的外套和手杖一看就是高级货,肯定有钱。职业素养令她强自打起精神,正准备出门招呼他进店看一看,却遗憾地看到他收回视线,抬脚走了。

  “不买吗?”店员喃喃自语,不死心地侧身去看,却在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外的那一瞬间眼角一花,仿佛有一个黑色的东西动了一下。

  ???那是什么?路灯的影子?

  可是路灯又不是蜡烛,影子怎么会动?

  店员呆愣愣地伸头看了片刻,又默默缩了回去。

  路易没有看到身后的动静,路上的行人很少,他不紧不慢地沿着围墙走了一会儿后,毫无预兆地停了下来。

  如果刚才是因为心事太多而单纯的神经过敏,那现在就是他确实感觉到了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他垂下眼睛,看着自己脚下,路灯不算亮也不算暗,深黑色的影子从他脚边折射到围墙上,而在影子上方,还有另一个影子正在靠近。

  路易握着手杖回头,身后空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

  但墙上的影子确实存在,并且还在移动。

  路易朝路灯的方向走了两步,将自己的影子拉离围墙,一阵夜风吹过,墙顶上的爬藤叶都被吹得纷纷抖了起来,活像一群蠢蠢欲动的老鼠。那个还在墙面上缓慢移动的影子如同潜伏在水下的鱼,穿过那片爬藤叶在墙顶冒出头来,变成了一只羽毛油亮的大乌鸦,两只脑袋朝不同方向偏着,眼睛都盯住路易,一动不动。

  “魔女?”路易眯了眯眼睛,确定它确实拥有两个脑袋,而不是天黑眼花产生的错觉。